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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公開選聘核查服務中介機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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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4-08-08 17:29    作者:內蒙古地礦    瀏覽次數:     【字體:

為了進一步摸清家底,集團公司擬聘中介機構對所屬各單位清產核資及披露事項等進行審計。

一、項目名稱

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核查服務項目。

二、服務范圍

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總部及所屬各單位。

三、選聘條件和要求

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供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yè)執(zhí)照、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參選人須具備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審核);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選。

2.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選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蛉∠稑/參選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08月07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騙取中標/中選、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8月07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08月07日起)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8)被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為準),已執(zhí)行完畢或不再執(zhí)行的除外。

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

4.選聘數量:1家

四、資格審查方法

本項目將進行資格后審,凡未通過資格后審的參選人,其參選將被否決。

五、選聘程序

1.比選文件的獲取

(1)時間: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會計師事務所,應于2024年 8月 8日至2024年 8月11 日(北京時間)獲取文件。

(2)方式:電子郵件獲取。

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電子掃描件發(fā)送至電子郵箱:578400922@qq.com,并注明聯系電話。收到資料后,將通過郵箱回復發(fā)送電子版比選文件,即為成功獲取。

請注意在上述時間內獲取比選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項目。

2.參選文件的提交

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會計師事務所,請于比選截止時間2024年8月11日前,將填寫完整、簽字蓋章的電子版和紙質版參選文件遞交至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指定郵箱或指定地點。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參選文件,不予接收。本項目不接受郵寄參選文件。

指定郵箱:578400922@qq.com   

指定地點:呼和浩特市賽罕區(qū)騰飛南路40號內蒙古地質礦產集團有限公司1422辦公室  

3.評審

參與應聘且符合集團公司要求的單位為3家(含3家)以上,集團公司將根據比選文件的評分標準進行評審,確定擬聘會計師事務所,并在集團公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4.簽訂合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集團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簽訂服務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應聘會計師事務所須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不符合本公告有關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2.符合條件的報名會計師事務所低于3家時,集團公司將重新組織選聘工作。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孫明方      

電  話:13614811253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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